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診所開業不卡關!何謂建築物使用「免辦變G3」完整解析~【嘉義室內設計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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診所開業不卡關!何謂建築物使用「免辦變G3」完整解析~


最近有位林醫師想在市區租下一樓店面開牙科診所。他擔心的是:「聽說診所要辦 G3 變更,會不會拖好幾個月?」結果詢問主管機關告訴他:只要診所坪數未達一定規模,其實可以 免辦 G3 變更,省下 2–3 個月的行政時間!這才讓他鬆了一口氣。
 

1. 何謂 G3 變更?

依照《建築技術規則》,診所屬於 G3 類使用(醫療機構—診所)。如果建築物原核准用途是住宅或一般商業空間,理論上要「變更使用」才合法。但如果規模很小,法規就給了「免辦」的彈性。


 

2. 免辦理 G3 變更的條件

各縣市略有差異,但大多比照中央及地方自治條例:
• 診所總樓地板面積未達 200 平方公尺(約 60 坪)
• 僅供門診使用,不設病床
• 不影響建築結構與消防安全
符合以上條件,就能免辦 G3 變更,直接送衛生局申請開業執照。


 

3. 為什麼坪數是關鍵?

根據統計,台灣診所平均坪數約 35–50 坪,符合免辦條件的比例超過 七成。也就是說,大部分開業醫師其實不用經過繁瑣的 G3 變更流程。
 

參考法源
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L0020025

理論上 符合免辦理 G3 變更,但還是有不少醫師會申請變更使用 (G3)。
主要考量未來服務擴充性與醫療責任和合法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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